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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連鎖飲料業、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業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其現場調製飲料之糖添加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所含茶及咖啡原料來源原産地、咖啡因含量、果蔬品之飲料等資訊透明化,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爰訂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全文計六點,其要點如下:

現場調製飲料標示1  

現場調製飲料標示2  

 

文章出處:衛福部食藥署 http://www.fda.gov.tw/TC/new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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