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台灣陸續發生重大的食品安全問題,才驚覺黑心食品不是遠在大陸,而是也近在台灣啊!
每當發生食安事件時,所有的媒體、政客和廠商眾說紛云,消費者有多少保障? 對於我們吃進了什麼? 是怎麼製造的? 怎麼分辨什麼是安全的食品? 食物的來源是哪裏? 這類的問題,食品包裝上是否都有標示? 包裝上又應該標示些什麼? 這些在過去從來不太注意也不太關心。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最近台南登革熱疫情肆虐,很多民眾應該會想知道哪一種成份的防蚊(蟲)劑是最安全也最有效的。今天剛好閱讀到美國EWG(環境工作組織 Enviromental Working Group)的網路文章,提到防蟲劑成份的綜合報導。這個組織花了18個月的時間深入收集了解什麼成份最能安全及有效的防止被蚊蟲咬帶來的疾病。調查結果多少有點令人失望……
壞消息是:並沒有確定,完全安全防止蚊蟲咬的方法。所有的防蚊蟲劑多多少少都有優點和缺點。
好消息是:有些防蚊蟲劑是有效的且毒性較低。在此提醒使用防蚊蟲劑時要小心使用,尤其是用在小孩身上時。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圖片及文章出處:http://safefood.eu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為使連鎖飲料業、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業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其現場調製飲料之糖添加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所含茶及咖啡原料來源原産地、咖啡因含量、果蔬品之飲料等資訊透明化,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爰訂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全文計六點,其要點如下: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年
8月
14日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營養資訊:
項目 每份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年7月22日新聞
食藥署5月啟動「市售蛋品稽查專案」,聯合22縣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各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販售之蛋品標示及其動物用藥殘留進行稽查抽驗,其中12件知名大廠標示及3件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產品立即要求業者下架,並通報源頭衛生局及農業機關追查來源,依法進行後續裁處。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規定將搓破此盲點囉!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食品藥物管理署7月1日起施行新政策
|
項次
|
新制名稱
|
實施日期
|
內容重點
|
範例
|
1
|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
104年7月1日
|
與現行規定比較,增修訂重點: 1.將糖含量曾列為強制標示項目。 2.明定強制標示格式2種。 3.增修訂熱量及各項營養素之每日參考值,並增訂1-3歲及孕乳婦兩個族群之每日參考值。
|
|
2
|
基因改造食品標示規定
|
104年7月1日~12月31日
|
與現行規定比較,增修訂重點: 1.擴大實施範圍,將現行包裝食品擴大至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 2.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非有意攙入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超過3%。 3.高層次加工品(如黃豆油、醬油、玉米糖漿等),由得免標示調整至應標示「基因改造」等字樣。 4.明確規範可標示「非基因改造」或「不是基因改造」之食品範圍。 5. 標示字樣須與其他文字區別,且字體長度及寬度維持不得小於2毫米。
|
 |
3
|
食品過敏原標示
|
104年7月1日
|
包裝食品含蝦、蟹、芒果、花生、牛奶(不包括由奶類取得之乳糖醇)、蛋等6項致過敏性原料及其製品,應顯著標示「本產品含有○○」或「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等同意義字樣。
|
 |
4
|
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
|
104年7月1日
|
1.應標示真菌類原料之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並加註其使用部位(子實體、菌絲體或子實體加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 2.如使用「真菌類菌絲體」而未使用「真菌類子實體」者:應完整標示為「○○菌絲體」,且其外包裝不得出現子實體圖片。 3.含有「真菌類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之產品:應標示「本產品為○○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或等同意義字樣。
|
 |
5
|
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
104年7月1日
|
衛生福利部於103年5月9日發布「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相關規定」。強制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應有1廳以上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並即將自104年7月1日施行。
|
|
6
|
藥品仿單應刊載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
|
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全面性要求已領有西藥許可證者(原料藥除外),應於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仿單應標示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其目的是使市面上所有藥品成分透明化,醫療人員在使用藥品時,知悉藥品主成分外,並可於仿單中查詢所標示之賦形劑,也可讓民眾在使用指示藥品時,避開致敏之成分
|
|
詳細內容(文章出處):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13801&chk=5fdb6676-a1cf-4a0a-9a86-ccfa855f1eda¶m=#.VZNXWxuqqkr
消費者食品安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